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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1 来源:绵阳建设网|www.my-cen.com 点击次数:3644次

各县(市、区、园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单位: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和多雨季节,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夏季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强化对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各企业要加强夏季防汛抗洪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抗洪应急救援队伍。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亲自抓落实,直接过问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工地,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各企业、各工程项目部要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夏季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凡因措施不力、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坚持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和暴雨天气的重点防洪工作。在建工程必须坚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和巡查,重点是土石方开挖工程、工地围墙、临时设施(特别是工人宿舍)、脚手架等的安全稳定性,做好防坍塌、防山体滑坡、防雷击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四、各地要建立重点监控项目台账,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灾后重建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项目,以及高支模、深基坑和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要建立夏季汛期生产值班制度,负责夏季防汛抗洪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各工程项目部主要成员在主汛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便于联系落实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如有地址搬迁或企业负责人通讯变更的,请及时报市建设局备案。 
    六、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合理调整夏季作息时间,控制加班加点,加强职工个体防护,要做好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及防暑应急救援措施,备好必要的急救药品,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健全卫生防病措施,对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厨房、厕所的卫生管理要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改善作业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预防夏季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及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七、加强监督检查
    (一)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各项目部开展自查,认真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企业于 6月 21日前将自查总结书面报当地建设局,城区报送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2232736。
    (二)各县(市、区、园区)建设局要对本辖区内的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市城建监察支队、市质监站负责对绵阳城区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检查情况台帐。市建设局将组织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督促抽查。各县(市、区、园区)建设局要将本地开展检查工作的情况于 6月 25前书面报送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对此次防灾减灾工作做得好的企业、项目部将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我局也将对不开展防灾减灾隐患排查、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项目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