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建局函〔2009〕 4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按拆企业、监理单位:
2008年,国内发生了多起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达数十人,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现将《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企业结合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08]522号)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