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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建筑工地综合治理争创标化工地工作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02
来源:绵阳建设网|www.my-cen.com
点击次数:3634次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含外地入绵企业):
按照省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工作部署,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施工、监理企业结合各自的工作积极参加综合治理活动,在治理“工地乱象”、创建“标化工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的大量开工,给我市建筑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给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和创“标化工地”工作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考评机制
(一)每半年评选一批质量管理先进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项目部,并在媒体上通报表扬。
质量管理先进项目部评选标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严格遵守质量规范、标准,工程实体质量优良;在施工过程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工法。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项目部评选标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健全,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积极争创“标化工地”;在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被通报表彰;季度检查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部,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每年评选一批先进建筑施工企业、先进监理企业、优秀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由市建设局通报表彰。
先进建筑施工企业评选标准: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类规范、标准,本年度无生产安全事故,无不良记录,有三个及以上项目被评为先进项目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好,在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被通报表彰。
先进监理企业评选标准: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类规范、标准,无不良记录,监理的项目本年度无生产安全事故,有三个及以上项目被评为先进项目部;
优秀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评选标准: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类规范、标准,本年度无生产安全事故,无不良记录,承担的项目连续两次及以上被评为先进项目部。
(三)对在建工程实行差异化管理,把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重点监督项目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整改情况及时变更。
对下列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1、非正常低价中标项目;
2、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及时整改的项目;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项目;
5、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
6、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或反复投诉的项目。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重点监督企业,并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1、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差,有三个及以上项目同时被列为重点监督项目或有两个及以上项目被评为最差项目部的企业;
2、本年度三次及以上被建设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企业;
3、管理不善多次引发群体事件的企业。
二、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对先进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优秀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给予以下奖励:
(一)通报表扬;
(二)优先推荐参与“绵州杯”、“天府杯”、省“结构优质工程”、省“标化工地”的评选;
(三)记入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直接性选择或竞争性谈判选择的储备库;
(四)下一年度在绵阳行政区划内承担新的工程项目时,可以免予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优秀建造师在两个年度内可同时承担两个项目的管理;
(六)优先办理先进企业的资质换证、升级、增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三、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一)督查重点监督项目及时整改
1、重点监督项目应每十五天向市建设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2、对连续三个月列入重点监督的项目,市建设局对企业法人约谈告诫;
3、对连续六个月被重点监督的列为最差项目部。
(二)对最差项目实施以下处罚:
1、在报纸、互联网上予以通报批评;
2、市建设局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进行约谈告诫;
3、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项目负责人一年内在绵阳行政区域内不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
5、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分别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诚信分值10分。
6、将其在社会上公布予以曝光。
(三)对重点监督企业实施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重新核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一年内企业资质不能升级、增项;
4、市外企业一年内不得在绵承担工程。
二〇〇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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