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概况
产业
招标
文化
关于转发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迎国庆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4 来源:绵阳建设网|www.my-cen.com 点击次数:3415次

各区市县建设局、系统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09]3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绵府办函[2009]344号)文件要求,各区市县建设局要重点对农房重建、房屋维修加固和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以及城市供气、供电、供排水等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检,市建设局近期将分组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全市建筑工地“创标化工地”活动,认真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隐患排查,为国庆六十周年和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城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将自查的情况书面总结于10月5日前报市建设局汇总报省建设厅和市政府。联系人:王长峰,电话:2226771。

    附件1: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迎国庆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09]319号)

    附件2: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国庆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绵府办函[2009]344号)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迎国庆 保安全”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09]319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大庆活动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四川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迎国庆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60周年活动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8月25日-10月10日

    二、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重点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共交通。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7月3日召开的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和集中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工作情况。

    二是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方面。重点是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围墙、起重机械、塔吊设备和施工电梯等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的监督检查,严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及落实情况;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情况;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备案登记、检测和使用情况等。合理安排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施工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对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隐患较多的建筑工地和施工企业,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必要时停工整改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公共交通方面。重点是各地供水、燃气企业对输配管网、生产厂站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带病运行工作情况;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做好节日运输组织,保证充足运力,加强车辆设备检修,保障车内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强化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风景名胜区、游乐园、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制定防止和应对人群拥堵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各景点在节前制定景区内危险、重点地段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公园、游乐园对各项游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保证运营安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省厅暗访督查”的方式,8月25日至9月10日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9月11日至10月10日开展部门专项检查和暗访督查工作。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六十周年活动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次大检查的部署和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职”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全面开展施工企业和项目的自检自查,主管部门督促检查。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深入落实

    各地要把“迎国庆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安全生产年”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本通知所要求的重点内容,狠抓落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要点面结合,全面发动,重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对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各地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建设厅和当地政府。对整改情况要持续跟踪督导,直至整改完毕。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

    各地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09]154号)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检查走形式、走过场,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部门负责人带班和专人值守,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并做好应急救援,确保事故灾难及时妥善处理。

 

                                                    四川省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