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区(含外地驻绵)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重要部署精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市建设局制定了《绵阳市建设局“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2226771。
附件:绵阳市建设局“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2009年4月底前,县级以上中心城区30%的施工现场实现标准化管理,乡、镇及郊区20%施工现场实现标准化管理。绵阳城区“五桥”范围内5000 m2以上的工地100%达标。
2、2009年9月底前,县级以上中心城区3000m2以上的工地80%达标,其余区域50%达标。绵阳城区所有5000 m2以上的工地100%达标。
3、2010年12月底前,全市城市建成区新开工工程标准化工地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绵阳城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部
1、在2009年3月25日前,每个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到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购买一本“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
2、“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工作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整个专项工作的布置安排、落实监督与巩固提高。
3、每个项目部必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责任到人。
4、每个项目部必须专人进行清扫保洁。
5、所有在建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
6、工地工人所使用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严格按照绵府办函[2009]51号文件要求执行,定点分类停放整齐,专人负责管理。
7、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具)噪声、粉尘、污水对环境的破坏污染。
8、标化工地的主要内容:围墙设置(主要路段不低于2.4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并且进行美化);工地大门(必须悬挂五图一牌、设置深沉池);工地大门口及场内道路必须硬化;工作区、生活区、办公区要有明显的隔离标志;各种材料分类标识清楚、堆码整齐;厨房安全卫生整洁,不能使用固体燃料(煤、柴等),并有防蚊蝇措施;设置水冲式厕所,四围设置排水沟,不能有积水;实行封闭式施工;对运输建材建渣的车辆进行清洗、不能带泥上路;其它项目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9、每个项目部每周以书面形式向市建设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监督管理部门
1、分片定人到每个项目部抓专项落实。
2、市建设局每半个月对“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一次。
3、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达标的项目部,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达到标化工地标准时方可恢复施工,并在安全大检查综合评定时视为不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4、市建设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展“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