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四川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08]52号),现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供申请人选择的房屋建筑加固施工、拆除承包绵阳市企业名录予以公布。
凡符合规定范围的承包企业有意在地震灾区执业的应当携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向县(市、区)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登记,也可在绵阳市建设局登记后,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执业所在地县(市、区)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省外入川企业、对口援建单位的报名登记按照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物价局“川建发[2008]52号”文件执行。
《企业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在绵阳市建设网站公布(http://www.my-cen.gov.cn/)。企业如有疑问,可以向绵阳市建设局提出。
联系人: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李 皓,
电话:0816-2225352。
附件:
一、可承担房屋建筑加固业务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房屋建筑拆除企业
绵阳市建设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可承担房屋建筑加固业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拆除企业名录
mycengovnet178926.pdf